当前位置:主页 > 提案工作 >

提案选登:关于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

  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号

  案  由:关于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内  容: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总抓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综合整治、村庄绿化亮化等重点,着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亮点,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高,工作不力。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到“美丽宜居”的高度来认识,工作中存在简单应付、敷衍检查、得过且过的问题;部分干部对人居环境要求知之不多、宣传不够、引导不力,导致一些农户有抵触情绪,认为环境建设、垃圾处理与己无关,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够。

  二是规划滞后,管理缺失。没有效针对全县实际情况进行通盘考虑、科学规划,部分乡村没有编制制定长远规划,导致一些地方盲目无序、自行其是、重复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也缺乏总体安排部署;村庄卫生环境管理滞后,不少地方没有将环境卫生、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和村庄建设规划,导致住房建设五花八门,随心所欲,垃圾随意倾倒,村容村貌无个性特色;垃圾堆放、污水处理布局不合理,人工湿地和生态沉淀池修建较少,不少环保设施形同虚设,垃圾中转站不足或运行不规范,公厕建而无用、管理缺位。

  三是投入不足,设施落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点多面广,工程建设和管护费用巨大与财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配套管网不足,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收集处理没能实现全覆盖。

  四是机制不健全,民众参与率不高。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部门配合不紧密,各部门的项目安排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衔接不够;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管控不严;村民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各扫门前雪”的问题普遍存在,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占乱丢的行为依然可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村民不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率先示范,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固定图画标语等方式,营造良好的“爱护优美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舆论氛围,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思想观念中破冰,从日常行为上起步,坚决消除陋习;把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道德讲堂、文明村院示范、文明农户评选等活动,提升群众整体素质,引导群众形成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生产生活习惯,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2、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以农村综合整治为重点,以“乡村振兴”为依托,加强乡村规划科学编制工作,打造一批符合国家、省级、市级标准的生态村、生态镇,形成一批有个性、有特色、有地域文化的绿色生态旅游村地,辐射带动全县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通过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实现产业融合、生态宜居、城乡协调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要最大限度保留保护乡土元素,挖掘传承地域文化内涵,放大地方特色,体现农家风情,保留乡愁特性,实现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面打造全域美丽乡村。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基本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后期维护经费,及时维修、添置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设备,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通过项目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向社会募捐等渠道,多方筹集环卫经费,保障正常工作运转;要配足村级卫生保洁员,尽可能满足工作需要,实现垃圾清扫清运集中处理全覆盖。

  4、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要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到人,以严格的奖惩措施推动责任落实;要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按照履职必尽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