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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关于闲置资产整合再利用的建议

  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号

  案  由:关于闲置资产整合再利用的建议

  提案人:朱家美、汪久旺

  内  容:

  近年来,我县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工贸企业、建筑业、粮食部门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属下的经营网点、工厂、学校、房屋及土地大量闲置。这些闲置资产的特点是分布散、资产集中度过低,资产运营效益低、成本高。

  目前这些闲置资产存在的现状为:

  1、部分厂房、房屋、场地出租,但成了租赁方违章搭建的滋生地;

  2、部分场地仍然闲置,无人管理,杂草纵生;

  3、厂房年久失修成危房,给相邻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4、成了抛洒垃圾、杂物的集中地,严重影响景观。

  当今怀宁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在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而挖掘闲置资源、优化配置才是比较务实的出路。为增加我县土地储备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整合闲置资产,提出如下建议:

  1、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淘汰的产能企业、停产转租企业、废弃的经营网点、搬迁而废弃的厂房数量、区位、产权以及厂房结构等情况,对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清查建档,建立闲置资产信息库;

  2、加大对出租闲置厂房、场地的监管力度,达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闲置资产所属单位要加大闲置资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很多闲置的厂房、房屋大部分建设年代久远且部分已成为危房,建议对这些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经鉴定是危房的应及时处理,或拆除或维修加固。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对闲置资产租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障闲置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3、因地制宜,实行有计划地盘活闲置资产。政府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对闲置的大型厂房、场地采用有计划的盘活,以招商引资等途径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增强闲置资产开发再利用;

  4、加大机关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置。按照调剂使用、经营盘活和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闲置国有资产;

  5、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对闲置的厂房、土地布局较为零散、建筑破旧、改造不大的工业厂区,无法就地转型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县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筹安排,根据资产所在地的规划布局综合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