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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第12期(总·50)

  县政协委员卢秀兵反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瓶颈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是发展速度和规模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从数量上看,全县243个村均有集体经济收入,集体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村64个,占26.3%,村集体收入最少的只有500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消除空壳村,所有村集体收入超过5万元的工作要求,任务目标十分艰巨。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县20个乡镇中,集体经济收入高的村主要分布在工业乡镇,或者其他乡镇集体资源或经营性资产丰富的村;收入低的村主要分布在偏远乡镇,且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很少的村。据统计,同一乡镇圩畈区村比山区村收入普遍要高,资产丰富的村发展比较好,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发展困难重重。

  三是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后劲。集体经济底子薄,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来源于各种形式的占地补偿和租赁;集体经济薄弱村原有的收入渠道趋于萎缩,缺乏新的收入来源,仅靠财政转移支付。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渠道单一,净资产总量增长中属于固定资产占了很大比重,经营性资产的上升幅度不大。少数村集体经济管理不善,资产流失、债务沉重。

  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三变”改革,确定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整合相关部门发展资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支持。

  2、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途径。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效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盘活集体资产。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集体资产经营体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新途径。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盘活现有农村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引导村集体与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开展合作,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延伸和扩张。三是因地制宜,多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采取创办集体企业、开发优势资源、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城镇建设带动、招商引资带动、扶贫开发带动等多种模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集镇和城郊结合部、靠近公路沿线地区,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商贸业、乡村旅游业,通过招商引资建造厂房、市场和仓储设施等二、三产业载体,发展配套服务业;圩畈区,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建设大棚蔬菜、稻虾共生等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山区、半山区,要通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林业经济和休闲旅游农业,合理开发利用山区特色产品。

  3、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一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积累机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总量和占当年可支配收益的比例,合理制订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办公经费开支标准。二要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对村主要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增加村干部分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三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债务。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及要求,对村级的各种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的债务,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