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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怀宁县政协委员李月平反映,长期以来,农村环境污染一直是困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如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普遍;工业污染逐步向农村转移等,这些问题严重危及到农村饮用水和农产品的安全,阻碍了美丽乡村的健康发展。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需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要改变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活习惯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长期的宣传、引导和管理。为此必须充分利用宣传栏、村村响广播、横幅、网络、手机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提高农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清洁家园、人人有责”的环保氛围。

  2、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中。在镇、村、组三级建立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同时强化督查制度,定期督查,综合评比,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针对集镇街道、学校、河流等重点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4、调结构促升级,强力控制村镇企业污染。努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产业结构升级。首先要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坚决堵住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渠道,杜绝新的污染源向农村扩散。其次要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