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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建议

  怀宁县政协委员江涛反映,我县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包含非法的)数量众多,每逢传统和重大宗教节日,大量信教群众到场所集中开展宗教活动,特别是去年年底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这种情况更是普遍。人员聚集必然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县部分场所建筑建成时间较长,设计落后、结构缺陷严重,受资金、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改建、重建工作举步维艰,特别是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监管维护存在短板,安全隐患更加突出。为不断推进我县宗教中国化工作进程,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

  1、加强排查,明确责任,让每个场所有人管。全面梳理排查全县各类场所,根据场所面积等标准明确划分场所等级(如按照民间信仰(土地庙、娘娘庙等)、寺庙(有寮房、厨房、院子等建筑的)、祠堂等进行划分),用精准分类登记推动做好精准分类管理。紧盯非法寺庙,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围绕场所建筑、消防安全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民间信仰场所、合法寺庙的安全检查工作,必要时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充分发挥乡镇统战部门及村级民宗信息员作用,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做到有的放矢。

  2、周密部署,推动整改,让每个问题能解决。重点围绕场所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进行整改,纵观全国,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一旦爆发,可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其重大的损失,2022年4月底的长沙市自建房垮塌事故、2023年4月份的金华厂房火灾事故等历历在目,必须予以警醒。一是制定标准,及时制定开展安全检查的标准参照,建筑在原址改建、重建的标准流程,非法场所依法予以拆除的标准流程等,更好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压实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至少由乡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统战部门、村(社区)积极配合;三是扎实推进,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定期完成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场所视情况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