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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卫计委工作的民主监督意见书

县卫计委:

  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怀宁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办法》,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于2018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协商促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县卫计委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民主评议。

  评议组通过召集县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等,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座谈;分赴黄龙、月山、金拱等乡镇,召集所在乡镇政协负责同志、乡镇分管卫计负责人、20个乡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服务对象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收回对卫计委总体工作和领导班子调查问卷各86份;赴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安徽六安市霍邱县考察,学习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2018年11月1日,县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对县卫计委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票为97.4%,评定为优秀等次。

  从总体看,近年来,县卫计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切实加强工作统筹,着力强体系、建机制、抓服务、保民生,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评议组认为,县卫计委班子团结拼搏、克难奋进、廉洁自律,班子成员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广大干部职工协作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的良好形象。同时,我县卫生计生工作还存在卫生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医疗机构历史包袱沉重等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不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1.加大投入保障力度。通过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妥善化解我县医疗机构沉重的历史债务包袱,不断扭转我县卫生计生现状与县域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局面。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可参照《安徽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奖补暂行办法》(财社〔2017〕302号)政策规定进行化解,并建立行之有效的中长期政府投入机制,促进公立医院科学持续发展。乡镇卫生院债务可建立由县财政与乡镇卫生院按一定比例分担、逐年化解的机制,并规范项目建设审批制度,严控新债发生。村卫生室债务化解可借鉴安徽泗县的做法多渠道解决,一是县财政每年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债务化解;二是允许乡镇卫生院每年在村级补助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用于债务化解和运行管养;三是允许乡镇卫生院将每年村级考核结余资金用于债务化解。

  2.推动优质资源有效下沉。县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重点对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老旧的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医疗服务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对已经争取到的重点医疗建设项目,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及时发挥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重心下沉,通过培养全科医生、实施远程医疗、加强对口支援等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逐步补齐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织密织牢百姓看病就医安全网。

  3.大力发展卫生与健康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卫生健康产品和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积极性,积极鼓励社会办医,支持医药科技创新,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二、转变作风,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县卫计委作为医疗管理专门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确保医疗质量是医疗管理工作的头等任务,高度重视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10号令),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完善我县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加快推进医共(联)体建设,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建立以县级医院为区域医疗中心、中心卫生院为次中心,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依据城镇化发展需求及医疗服务能力状况,有序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重新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提高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县医院、县中医院作为我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龙头,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较好的条件下,要切实发挥优势,完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推行便民惠民措施,落实优质护理,继续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狠抓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持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6.狠抓行风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规范和职业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卫生行业“九不准”要求,深化医德医风教育。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大力选树医德楷模、医德标兵等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医学誓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弘扬医者仁心的传统美德,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卫生环境。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互助医疗责任风险金相结合的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创造为群众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的服务环境,树立起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改善卫生人才短缺现状

  7.切实加强人才培训。采取切实可行的培训模式,在县级医院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生、乡镇紧缺卫生人才、“能西会中”乡村医生、入职执业医师,全面提高现有医务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水平。

  8.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完善医务卫生专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保障引进人员享有体制内人员同等待遇,并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在薪酬、住房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保障。同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到国内外进修学习;选拔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老中医学术传承人;探索建立完善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退休医疗卫生专家引进政策。除享受上级政策外,用人单位可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

  9.全力打造拴心留人环境。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实行以县为单位的系统编制统筹管理制度,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法,人员实行县乡统一招聘、管理、使用、培训。完善村医养老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发〔2015〕18号)要求“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15〕36号)明确“现有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但目前该项政策没有效落实,建议借鉴外地做法推进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我省霍邱县、天长市、泗县等地,均为村医购买了养老保险。如,霍邱县出台《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霍政办〔2018〕3号)规定,从2018年1月开始实行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即在岗村医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缴费,县财政按照全额给予补助。同时实行基本工资制度,即在岗村医按照乡村医生、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主治医师五个级别,分别按照每月500元、550元、600元、750元、900元标准进行补助。借以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村医合理待遇,稳定村医队伍。

  请对上述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和反馈。